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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指「篩選」是各國都有的。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宣稱特首候選人須經提名委員會以民主程序產生是「篩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指出,所謂「篩選」是一個「弔詭命題」:各國的選舉辦法原則,都是由「大堆人」中挑選出一個或幾個擔任群組代表,故無謂糾纏在「篩選」這假命題上,而應聚焦討論提委會組成、如何增強其廣泛代表性,以至提名程序如何合情合理,確保公平競爭等。
在昨日中小企聯合舉辦的政制發展論壇上,有與會代表問及提委會會否有「篩選意識」。譚志源在回應時坦言,「篩選」是個「弔詭命題」:各國的選舉辦法原則,都會由大堆人中挑選出一個或幾個擔任群組代表,當中的性質正是「篩選」,「若群體想持續安全健康發展,就會成立政府並上繳權力,不可能任何事均由全體公民作決定,否則屆時社會會難以控制」。
盼聚焦商提委會組成等議題
他續說,香港定要依法辦事,目前香港約710萬名永久居民中,粗略估計有240萬人符合基本法第四十四條的參選資格,而由240萬人挑選出一個行政長官是一個「高度收窄」的過程,說明坊間討論「有篩選」或「無篩選」並無意思,大家不如聚焦討論提委會組成、如何增強廣泛代表性,以至提名程序如何合情合理,確保公平競爭。
譚志源強調說:「政制發展絕非為任何人度身訂造,特區政府是希望依法落實。政制發展對香港未來發展非常重要......事實上,若大家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落實普選,屆時中央放心任命,最終大團圓結果,這是非常簡單,但若脫離第四十五條兜大圈最終或會原地踏步。所以我不斷講,大家無謂再糾纏於假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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