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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承過去每次都依時出庭應訊,惟昨日缺席聞判。 資料相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柯景風、王禹、杜法祖)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涉以2,000萬行賄歐文龍及清洗黑錢案昨日宣判,初級法院裁定劉與羅的行賄作不法行為罪及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合併各判入獄5年3個月,2人均缺席聞判,其代表律師當庭提出上訴。法官宣判時指出,真正有意投土地的人是劉鑾雄,羅傑承只是中間人角色,歐文龍則一直操控整個競投過程,最後給予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公司「Moon Ocean」中標。
昨日下午,在初級法院所在的商業大廈,大批港澳傳媒等候採訪,亦有傳媒在大廈停車場等候拍攝被告出庭。最終,以健康理由一直缺席審訊的劉鑾雄,及審訊期間現身法院的羅傑承,昨日判刑時均未出席庭審聽取判決,僅由律師作代表。劉鑾雄女友、華人置業執行董事呂麗君則到庭旁聽。
羅提醫生紙稱不便出庭
結果劉鑾雄和羅傑承2人的行賄罪名成立,各判監2年9個月,而清洗黑錢罪名亦成立,各判監4年,酌量減刑後2人各合共被判監5年3個月。其中羅提交了醫生證明,表示因健康不適不便出庭。
劉的代表律師明路義聽取判決後,在法官離席時方提出上訴,其後羅的代表律師蘇雷亦提出上訴,經聽取助理檢察長意見,法庭決定對2人維持原有強制措施,即提供擔保金等,待中級法院判決。
明路義及羅另一代表律師華年達於庭外受訪時俱表示對判決感到驚訝。明路義稱本來認為夠證據推翻指控,現會上訴再次證明劉無罪,華年達則稱羅生對判決感到傷心,強調羅在事件中無收受任何利益,至於羅的身體狀況,醫生建議休養2天。
歐「友好手冊」寫明「大劉」
澳門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蕭偉志宣讀判詞,表示關於機場對開土地涉及劉鑾雄支付行賄金額,在歐文龍辦公室及住所內所發現的友好手冊中,有明確的寫明,有的寫劉鑾雄,有些則是寫「大劉」,蕭偉志指出劉鑾雄作為一個知名的商人,商界都知道「大劉」即是指「劉鑾雄」,並且與其名字對應的項目是相同的,這一點足以消除劉鑾雄辯護律師在對稱號的疑慮。
證言認定羅無意參與投地
前澳門建設辦主任作證時,表示是受歐文龍指示才開啟機場對開土地出售工作,由歐文龍去挑選參與競投的公司,最終獲邀投標的幾家公司都未能符合法律要求,但最後卻將案件的土地判給一家剛成立、在行業內並未有聲明的新公司,即後來劉鑾雄公司全資擁有的「Moon Ocean」。另一名香港商人羅傑承同樣被判處5年3個月徒刑,蕭偉志宣讀判詞時稱,所有書證和證人的證言認定羅傑承無任何意願參與機場對開土地的項目,真正有興趣、有意投得機場五幅地的是劉鑾雄,羅傑承是作為中間人的角色,幫助劉鑾雄取得案中土地。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劉鑾雄和羅傑承涉嫌以2000萬元賄賂歐文龍並取得澳門機場對開5幅土地,澳門特區政府已宣布取消批給相關土地。在之前進行的歷次庭審中,涉嫌行賄及協助歐文龍清洗黑錢的8名被告中,僅有羅傑承及涉及污水處理項目的方鎮猶出庭應訊,劉鑾雄則獲批准缺席聆訊,由律師代表。
涉歐洗黑錢被告 2緩刑2潛逃
涉案另外6名被告分別是比利時污水處理企業東主呂克·弗林斯(Luc Vriens)、原中國中建集團澳門公司總經理許建平、其香港公司總經理陳應麟、工程公司經理方鎮猷、澳門商人林偉與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各人早前均被判徒刑,其中2人獲緩刑。林偉與陳明瑛2人目前均潛逃到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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