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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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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舖阻街 定額罰款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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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加強處理店舖阻街」徵詢公眾,擬引入定額罰款。圖為店舖非法擴充營業範圍,把貨品放至周邊公眾地方。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香港租金昂貴、小商戶經營困難,不少店舖都會將營業範圍非法擴充至周邊公眾地方,阻街情況嚴重。縱然港府近年致力打擊相關問題,店舖阻街情況非但未有改善,更有蔓延之勢。民政事務局秘書長楊立門指出,鑑於現行法例的阻嚇性不大,且檢控需時,建議以定額罰款對付違例阻街活動,例如參考亂拋垃圾的1,500元罰款,但金額未定。他又不排除將來可以連續提出票控罰款,加強阻嚇力。民政總署昨日發表諮詢文件,就加強處理店舖阻街問題展開為期4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期至7月14日。

當局現時主要透過食環署、地政總署及警務處等相關部門,各自行使相關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對店舖阻街行為執法,地區民政事務專員亦會召集跨部門聯合大型行動處理問題。

民政總署助理署長許國新昨日指出,去年各政府部門合共作出6,020次店舖阻街的執法行動;小型聯合行動亦有3,442次;由民政專員統籌的跨部門大型聯合行動亦有695次。

楊立門:現行法例檢控費時

楊立門承認,店舖阻街問題棘手,是「老掉牙」的問題,「現時租金貴、零售業競爭大,難以永久解決有關問題。」他表示,儘管當局已多番努力對付店舖阻街,情況卻有蔓延之勢,繼續妨礙行人、駕駛者及其他街道使用者,以及威脅他們的安全,有需要加強力度懲處。

楊立門舉例指出,根據現行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執法部門可對阻街行為提出檢控,但時間好長,「由發出傳票至開庭聆訊,往往要1至2個月時間。」他又謂,《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元,但去年每宗個案平均只罰款595元。

違例吸煙定額罰款立竿見影

他指出,自從亂拋垃圾及違例吸煙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後,成效立竿見影,期望定額罰款可彌補現行票控制度不足之處。至於罰款多少,楊立門希望市民給予意見,「太高、太低都不適合;太低難起阻嚇之效,如罰款太高,甚至高於物品價值,物主可能寧願被充公。」他強調,擬議的定額罰款制度只是一個額外處理店舖阻街的措施,並不會取代現時其他如票控制度的執法工具,當局亦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

楊立門又謂,店舖阻街與亂拋垃圾及違例吸煙不同,因為阻街的貨物可能無人「認頭」,故要靠環境證供定罪,「例如阻街貨品在店前堆積一段時間;與店內出售的貨品一樣;或標有價錢牌等,警方及食環署就可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他表示,當局會在諮詢期內先後到18區區議會諮詢,並會在7月收集所有意見後,與律政司商討如何更改現行法例,預計相關工作需時6至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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