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消委會調查13款Android智能手機即時通訊程息,發現所有程式都要求用戶在下載前,先同意賦予程式一共不少於61項權限,例如完整互聯網紀錄及讀取聯絡人資料等。消委會表示,部分權限要求在操作程式上有需要,但讀取聯絡人資料等涉及敏感資料的權限,就在大部分情況下都並非程式功能必須。
消委會又提醒,若授權程式使用手機拍攝及錄音功能,用戶可能會在不知情情況下被錄取敏感影音資料。用戶應在下載程式前細閱程式要求的權限,如程式要求授予的權限與它的功能不相符,就不要同意給予有關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