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首個因濫收車資被判監的六旬的士司機,重施故技再被判囚,去年7月出獄後,至9月竟再於遊客熱點花園道山頂纜車站「搵食」,終被2名喬裝遊客的警員「放蛇斷正」,發現其不按咪錶多收逾百元。裁判官判刑時直斥被告行為損害香港「遊客天堂」形象,須判處阻嚇性刑期以阻歪風,判被告2項控罪即時監禁3個月,並首次下令暫停其的士牌8個月。
被告黃華慰早前承認濫收車資及沒有起錶2項罪名,昨被押到東區法院判刑,根據紀錄,被告去年曾因同類案件,分別被判囚1個月及2個月,今次屬被告一年內第三度犯案。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9月27日,在花園道山頂纜車總站外接載2名喬裝遊客的警員到山頂凌霄閣,被告行車時沒有落錶,到達後向「放蛇」探員開價150元,而按咪錶計算實際車資僅需約43元,多收約107元。
查被告亦曾於去年5月在同一地點犯案,多收約百元車資而被判監2個月及罰款7,000元,而早於前年11月,被告已有同類前科,當日他由廣東道前往旺角豉油街,一程車多收約160元,當時成為首個因濫收車資被判監之的士司機,3次犯案時間前後不足一年。
官批損港譽 須重罰阻歪風
暫委裁判官李紹豪判刑時指,被告因同類罪行已2次判監,犯案前已清楚其嚴重性,雖然被告早前在庭上求情指非常後悔,妻兒離開後因賭博欠債且染上毒癮,希望尋求機構協助以解除賭博惡習,並稱日後會轉行做汽車維修, 但官指被告在旅遊區犯案,明顯以旅客為目標,直斥行為損害香港「遊客天堂」美譽。
而且同類案件有肆虐趨勢,須判處阻嚇性刑期以阻歪風,向社會表達不能縱容被告行為,經濟原因亦不能作為理由,考慮案件整體性及被告認罪,2項控罪各判監禁3個月,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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