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患有抑鬱症的新來港婦人,聲稱遭已婚內地男友毆打並在4歲女兒面前將她強姦,於是用剪刀剪去其下體丟進馬桶沖走,再用鐵錘扑殺對方。婦人早前被控一項謀殺罪,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昨退庭商議4個多小後,一致裁定她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法官判她入獄7年。據悉,被告的4歲女兒現由社署安排入住保良局兒童之家。
受挑釁下殺人獲減刑
41歲被告楊琪,被控前年12月26日在柴灣漁灣h漁安樓一公屋單位內,謀殺內地男子周輝(32歲),她於案件開審前已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法官賴磐德昨判刑時指,死者對被告及2人所生的4歲女兒使用暴力,更在女兒面前將被告強姦,他的行為非常邪惡及挑釁,但被告始終是奪去一名年輕及有家室男子的性命,不過被告患有抑鬱症,較正常人難以處理當時發生的事情,亦對事件有悔意,雖然案件非常嚴重,但被告受挑釁下殺人以及案發時神志失常,是減輕其刑責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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