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國務院60個部門前日集體「曬」權力清單,涉及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235項,這也是中央政府首次公開自己的權力清單。今後,各部門將不得在清單之外實施行政審批,不得對已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專家指,公佈權力清單是一項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簡政放權的重大舉措,同時權力在陽光之下,給人民監督權力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條件。
今年2月,國務院決定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各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各部委開始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公開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但安全部、保密局和密碼局三個部門因沒有官方網站並未公佈。17日,國務院審改辦公佈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匯總清單涵蓋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各部門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235項,安全部、保密局和密碼局的權力清單也一併公佈。
稅務總局保留最多權力
1,235項審批事項中,稅務總局保留權力最多,有87項,港澳辦、僑辦、台辦、安全部、國資委則均只保留了一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港澳辦唯一的審批項目為港澳記者來內地採訪審批。安全部、保密局和密碼局三個部門此次也一併公佈,其保留的審批項目分別為:安全部1項: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保密局3項:製作、複製、維修、銷毀國家秘密載體定點單位甲級資質認定、涉密信息系統集成單位甲級資質認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一級保密資格認定;密碼局14項,包括商用密碼科研單位審批、商用密碼科研成果審定等。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稱,當前,行政審批已成為權力尋租等各種腐敗行為的重要源頭,特別是土地、建設工程、產權交易等行政審批環節多的領域,有些已成為腐敗滋生的重災區。中央政府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就是把行政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使之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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