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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為打擊本港店舖阻街問題,港府擬引入定額1,500元的罰款制度打擊店舖阻街。惟為保留地區特色,港府認為彈性執法比劃一執法更好,故建議由區議會協助劃分可酌情執法的地點。但有立法會議員昨於一個委員會上批評港府卸責,又擔心執法無劃一標準會造成不公。
政府現正就以定額罰款制度處理店舖阻街進行4個月諮詢,罰款額建議參照公眾地方潔淨罪行定為1,500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建議,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全港共有40多個阻街黑點,同時也有至少5個地區共8處位置可研究酌情處理,因貨品擺放可「增添當區獨特的營運特色」。至於執法的優先次序和在甚麼地點作酌情處理,當局及區議會會共同研究。
多名議員批評政府沒有制定執法基準,會導致執法不公平的問題,又指當局把劃分阻街黑點和可酌情處理地點的工作交予區議會是推卸責任。曾德成稱「完全無意卸責」,強調只是按各區不同路面情況,視乎情況執法,認為這比訂立劃一執法標準更好。
民建聯議員李慧�k關注有店舖在接到罰款通知書後繼續阻街,建議向持續違規商戶遞增罰款金額,以及沒收阻街物品。曾德成承認,現行法例對店舖阻街的阻嚇性不足,加上檢控程序需時,未能起到阻嚇作用。而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李百全指,當局建議在合理時間可以對違規商戶進行連環檢控,但何為合理時間要諮詢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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