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廣盛)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共處理629宗投訴個案,其中535宗是新接獲個案,按年上升12%。去年處理個案中,343宗審結,當中71宗保險公司與索償人雙方和解;8宗投訴獲賠償,涉及款項510萬元,單一宗個案最高賠償金額為54.6萬元。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最多人投訴依然是住院及醫療保險,佔總數近半,主要涉及不保事項及保單條款詮釋。他提醒市民購買保險時小心閱讀條款。
投訴局去年處理629宗投訴個案中,189宗超出當局職權範圍;其餘440宗受理個案,343宗審結;餘下97宗留待2014年處理。至於343宗審結個案,當中71宗保險公司與索償人雙方和解;178宗表面證據不成立;43宗索償人撤銷投訴;8宗投訴獲賠償;43宗敗訴。
去年起接受內地人投訴
有見近年內地人到香港購買保險產品增加,投訴局於去年5月起接受內地人投訴,至今接獲5宗涉及人壽、旅遊、住院等個案,其中2宗裁定不成立;2宗超出職權範圍;剩下1宗仍在處理中。
住院及醫療保險投訴中,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經常就定義問題起爭拗。有投訴人被確診患上無Q波型心肌梗塞後,向保險公司申索危疾賠償,但公司指投訴人未符合保單條款中「心肌酵素大幅上升」這條件拒賠。
單一個案最高賠償金額54.6萬
不過,經委員會調查後,發現保單並沒有清楚定義「大幅上升」,而且醫生已確定投訴人患心肌梗塞,故裁決投訴人得直,獲賠54.6萬元。
另一項經常出現爭拗的是關乎是否有「醫療需要」。有投訴人因胸痛到急症室就診,醫生為他進行心臟斷層掃描、X光、心電圖等檢查,最終診斷為肋軟骨炎。但保險公司指,這些診斷性治療可在診所進行,毋須住院。但醫生指,投訴人當時胸口劇痛,屬緊急情況,有需要住院。委員會傾向相信投訴人住院屬緊急性,故裁決投訴得直,最終獲賠一萬多元。
徐福燊表示,與不保事項及保單條款詮釋有關的投訴,多年來一直是主要類別,2013年亦接近總數六成。他坦言,這是死結,「因為不同保單有不同寫法,亦因為內容不同,令收費不同,所以不能只看保單標籤,例如危疾保險,就以為有多危都可受保,這絕對是錯誤想法」。他提醒市民購買保險時小心閱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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