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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札記:面試劍橋法律 毋須專研Law

2014-04-03

本欄上期訪問了在劍橋大學修讀經濟系的洪同學。今期繼續訪問就讀法律系二年級的周同學。

問:在香港和英國讀法律有何區別?

答:無論在哪個地方讀法律都有區別,因為各地所採用的法律不同,而且法官亦使用不同的案例作參考。但因香港採用普通法,故到普通法發源地英國研習,有助增強對兩地法律的了解。

在學士程度而言,法律是一門學術性科目,協助建立思想模式、學習分析案例,並非實習課程。真正的實習課程是香港的PCLL(法律專業證書)或英國的LPC(法律實習課程),而讀哪個課程取決於將來在哪裡執業。

問:在你眼中,有沒有「典型法律系學生」?

答: 我覺得法律系學生並無某種特性。儘管他們的背景不同─有些讀數,有些享受寫作,有些喜歡參與模擬法庭;但有些事是他們一定會做的─在圖書館理解法例和研究案例。

問:你讀法律系的最大收穫是甚麼?

答:我認為是學懂怎麼學習,尤其訓練了閱讀技巧,包括如何讀、讀甚麼、何時閱,因為自己不能和不用甚麼都讀,深入理解一個題目比甚麼都懂一點更好。

問:你在面試前如何準備?

答:常看新聞,以及為入學試而練習寫論文。我認為不用專門研習法律知識,因為大部分學生在入學前都無讀過這門學科。考官不期望你擁有專業知識,在面試時提出這些,反而弄巧反拙,因為他們一定比你懂得多,所以可能會提問更多相關的問題,屆時若不懂應對就麻煩了。因此,最重要是建構自己的論點,然後運用既有知識闡釋。

問:法律系的出路廣闊嗎?

答:雖然法律學士課程是一門學術性科目,非實習性,但大部分法律生都會成為大律師或事務律師,前者比後者少,只有百分之十。也有些學生讀完法律後,發覺自己不適合成為律師,所以從事其他職業,例如投身管理顧問公司。有些會成為公司的顧問律師,有些則會自己開公司。可見法律系的出路很廣闊。 ■高文懿(Jennifer) 英國劍橋大學心理學系二年級生

作者簡介:香港中學會考後赴英就讀兩年寄宿學校,2013年暑假開始協助運作由劍橋學長組成的Bridge Education,致力幫助港生報讀英國大學。電郵:jennifer@bridge-education.com.hk。

(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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