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各大專院校的18名學者,日前提出將「公民推薦」納入特首提名的法定程序之中的建議,並稱只要7萬至10萬名選民的公民推薦,再取得提委會八分之一人支持就可成為正式候選人。不過,政壇中人指出,該方案不僅用「公民推薦」變相削弱了提名委員會的權力,而且八分之一的提委代表不了整個提名委員會,八分之一提委支持就可以「出閘」的門檻太低,既不符合「按民主程序提名」過半數通過的要求,更不能體現「機構提名」性質,因而難以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在出席一活動後,被問到一些學者提出的「公民推薦」方案是否符合基本法時表示,當局要視乎實際情形,考慮「公民推薦」是否會令提名委員會的權力被削弱,也要考慮其實質的運作情況,及是否符合均衡參與原則等問題。袁國強在這裡提出了兩個問題:「公民推薦」是否削弱提名委員會的權力,是否符合均衡參與原則?
實際上,許多政界人士認為,該方案並不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日前指出,所謂「公民推薦」將對提委會構成壓力,是變相削弱提委會的實質提名權。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昨日也指出,由數萬人推薦參選人,將會對提委會造成政治壓力:「提名委員會不應在壓迫底下,如不接受你的推薦,變成與這8萬人為敵一樣,為何是8萬人呢?這不又是在300多萬人中有篩選?」
該方案另一要害是八分一提委支持就可以「出閘」,「門檻」太低。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就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特首參選人須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就是少數服從多數,故認為參選者須得到過半數委員的支持,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
問題第三個的關鍵在於,八分一提委就可「出閘」,並不符合「機構提名」的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明確表示,「提名委員會」是一個機構,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在性質上是一種機構提名。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昨日亦指,「學者方案」提出八分之一提委會委員支持的「出閘」門檻太低,這體現不了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八分之一提委代表不了整個提委會,不符機構提名、集體提名的意義,應該是要有過半數提委支持。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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