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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民間借貸、擔保騙局、代客理財、P2P變異......花樣繁多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在過去一年持續發酵。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昨在北京表示,當前非法集資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繼續處於高位,達歷年來第二峰值,尤其提醒公眾注意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假借P2P名義等的非法集資行為。未來幾月中國監管部門出台新規,繼續加強打擊社會非法集資。
去年處置案件逾3700宗
劉張君在銀監會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2013年處置非法集資案件大概有3,700多宗,挽回損失64億元(人民幣,下同)。發案區域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區。新發案件多集中在中東部省份,並不斷向新的行業、領域蔓延。
他舉例稱,很多非融資擔保公司、投資諮詢等中介機構公開「代人理財」大肆非法集資;小額貸款公司、私募股權投資等融資機構超範圍經營涉嫌非法集資;一些農業專業合作社以入股分紅為誘餌吸收農民資金投資異地或放高利貸;網絡平台打�荂u民間借貸」旗號非法集資亦日見凸顯。
劉張君特別指出,隨�茪玻p網的飛速發展,非法集資活動呈現出從線下到線上轉移的趨勢。對於目前新興的P2P網絡借貸平台,劉張君表示,P2P網絡借貸平台是一種新興金融業態,在鼓勵其創新發展的同時,有4個要點需明確:即平台的中介性質、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將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非法活動向互聯網轉移
他表示,近期國務院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做了大致分工,決定由銀監會牽頭承擔對P2P監管研究,相關工作已經開始啟動。
至於內地剛剛興起的眾籌,劉張君指眾籌分兩類,債權類眾籌和股權類眾籌。債權類眾籌類似P2P,要把自己定位為中介平台,提供點對點的服務,不能直接經手資金,不能提供擔保,不得建立資金池,不能非法集資。股權類眾籌亦應該嚴格堅守法律紅線,合規合法地開展經營活動。
此外,劉張君稱,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損失的部分,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集資款的清退應根據清理後剩餘的資金,按照集資人參與的比例給予統一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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