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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聯絡團隊獲醫管局「傑出員工及團隊獎」。 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醫管局每年舉辦「傑出員工及團隊獎」以表揚工作卓越醫療團隊,今年團隊獎就由器官移植聯絡團隊奪得。團隊表示,遺體器官捐贈講求爭分奪秒,關鍵在於取得家人同意,加上器官捐贈只適用於每年只得1%的腦死亡個案,機會相當難得。團隊稱,希望藉工作提供一個選擇予家人及死者,強調非為取得器官,鑑於近年腦死亡個案持續減少,日後或會仿效外國在心臟停頓個案上進行研究。
遺體器官捐贈講求爭分奪秒,既要趕及取得器官亦要考慮受捐者狀況,但原來最大難關在於死者家人首肯,否則一切工夫將付諸流水。每當有住院人士出現疑似腦死亡時,如中風或瘁死,就會有醫生為住院人士進行兩輪測試,以判斷該人的腦幹神經已經死亡,而醫生亦會在第二次測試完成後,隨即宣布死亡時間。此時,器官移植聯絡團隊就會出現,一方面安慰死者家人情緒,提供支援,另方面向家人解釋死者已矣,令家人清楚知道不應再存有希望,同時勸喻家人首肯以便進行器官移植,因此團體獲得醫管局2014年傑出團隊獎。
腦死難預料 珍惜每宗個案
團體表示,腦死亡難以預料,每年有4萬名港人過身,當中只得1%屬腦死亡,故團隊非常珍惜每個個案,一接獲聯絡就會趕到所屬醫院,與死者家人接觸,「提供一個選擇予家人及死者」,強調非為取得器官。另外,團體為器官捐贈亦做過多方面宣傳,包括在院內為同事進行講解,亦有為公眾及學校舉辦講座,解釋器官捐贈的理念。
提供「意願選擇」 平衡理智感情
問及游說可有技巧,港島西聯絡主任古慧敏指不應用「游說」,因團隊只是向家人提供「意願的選擇」,可能死者生前有決定而家人不知,家人亦需等到醫生宣判死亡後才可作決定,故家人是在理智與感情間掙扎。她明白家人理智上理解捐贈器官可救活多人,但當下又會難以下決定,故團體會在中間取得平衡,因死者過身已成事實,要協助其家人接受。
「試過有一對年輕夫婦駕駛電單車出意外,當時丈夫重傷而妻子就傷重不治,由於雙方家庭都認為責任在於對方,一度交惡而不願相見,團隊要派出兩名主任分別聯絡兩家人,才能勸服女方家人同意」,九龍西聯絡主任周美寶稱,當時女方的家人基本上已同意捐贈,只餘下女方母親,經過多番安慰及勸說,母親終於同意捐出女兒遺體的器官, 結果有至少7人受惠,直言「成功一刻好感動」。
但由於中國人「死要留全屍」的觀念根深蒂固,團體承認在安慰死者家人期間,曾遇上過同類型阻滯。但周美寶稱,有關觀念其實只是藉口,說穿了就是家人不知死者意願,故團隊依據死者生前態度會向家人解釋,如死者生前樂於助人,就會向家人表示相信死者過身後可繼續助人甚至救人一命,從而令家人同意。
古慧敏補充,惟家人若稱死者生前已表明不願作器官捐贈,就難以繼續作出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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