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花甲翁6年前於朋友聚會上邂逅譚姓女子,2人迅即發展成情侶並共賦同居。老翁其後於內地不幸中風,行動不便亦無法溝通,全依賴女友照顧。惟對方卻涉於2年間迫使老翁轉帳逾220萬給自己,最後更扔下老翁於公園後失蹤。老翁現入稟向女友索償。
現年64歲的原告人招錦泉,入稟控告女友譚巧儀,並追討220多萬港元,及2012年至2014年間由原告人家人支付的每月2.7萬元生活費。
曾同居北上照顧 公園遺病翁
入稟狀指,招6年前邂逅譚巧儀,並發展成情侶,於2010年共賦同居,惟招翌年在肇慶中風,致行動不便、記憶力衰退、視力及溝通均出現問題。
2012年,招由家人安頓於內地住所後,女友隨即北上照顧,並獲招的家人給予生活費。招當時喪失大部分自理能力,精神混沌,依靠女友照顧。對方在2年間多次迫使招過戶達220多萬給她及其女兒譚霈榆,少則1,000元,多則達50萬元。
今年2月,譚於內地住所附近公園扔下招後離去,至今仍失蹤。幸家人及時發現並接招回家治理,現時已漸康服,但卻忘記中風期間發生何事,只知戶口內的巨額存款不翼而飛,遂入稟向女友追討存款及2年來給予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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