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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明曄)碧桂園(2007)昨日發表公告指,已知會信託人及2017年到期的票據的持有人,有關所有未償還2017年到期的票據,將於今年6月15日(「贖回日期」)獲悉數贖回,而贖回價則相等於該票據本金額的105.625%加上贖回日期應計而未付的利息。
根據日期為2010年4月22日的契約條款,碧桂園與信託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就有關發行2017年到期的票據所訂立,碧桂園未償還2017年到期的票據的本金額為5.5億美元。碧桂園將發行私募票據及2019年到期的票據的所得款項用作償,付贖回2017年到期的票據。於贖回日期進行贖回後,所有已贖回的2017年到期的票據將獲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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