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涉事的海文實驗幼兒園。駱佳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駱佳 鄭州報道)河南省鄭州市昨日發生有警察在幼兒園內因警槍走火而造成至少五人受傷的罕見事故,其中一名傷者是幼童。事件發生後,涉及事件的兩名警察及三名警官被關禁閉及停職。警方稱,走火原因是警方在幼兒園進行傳授安全知識時不慎導致。但有家長質疑警方為何要�簿u槍實彈進入幼兒園,更荒謬的是,還居然拔出槍械向幼童講授「安全常識」。
事發於昨日上午10時左右,據了解,事發時海文實驗幼兒園正在舉行「迎六一」慶祝活動,有警員為滿足孩子的好奇心而展示槍支,當他向�茼a面驗槍時發生走火。不少家長對警察展示槍支表示不理解,「這麼小的孩子,給他演示槍支幹嘛?」還有很多未參與幼兒園活動的家長紛紛趕來,要求接孩子回家,並表示下一步準備為孩子辦理轉園手續。
射中地面濺起水泥屑
幼兒園所在轄區公安局鄭東分局事後在官博上稱:「為加強幼兒園安全防範常識。六一前受鄭東海文幼兒園邀請,鄭東派出所民警到該園傳授安全防範常識。在裝備演示環節發生意外,一槍支走火,一發子彈射中地面濺起水泥碎屑刮傷四名家長、一名兒童的腿和胳膊。警方和園方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醫治。經檢查均為皮外輕微傷,沒有生命危險。」
據了解,市公安局已對涉事兩位民警關禁閉,鄭東新區派出所主管副所長、東區交巡大隊隊長、教導員被停止執行職務。
槍支使用有嚴格要求
一個月前,鄭州警方負責人在就「民警如何避免擦槍走火」接受採訪時表示,為了確保槍支使用安全,警方對所有參加佩槍武裝巡邏的民警進行了嚴格的崗前培訓,使警察熟練掌握槍支的性能和操作規範。警方還在新出台的佩槍巡邏工作規範中,對於槍支和警械的使用時機、使用範圍進行了嚴格要求和明確規定。
有民警告訴記者,領取槍支時,現場要驗槍,查看槍內是否遺留有子彈,槍支彈藥領出去後,每天不管使用時間長短,要每24小時向單位報告一次槍彈所在的位置,歸還時,同樣也要向領導報告。一旦使用子彈,當事民警必須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