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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港出聲」指「佔中」需負法律責任,呼籲家長了解子女有否被鼓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早前反對「佔中」組織「幫港出聲」上月中,向全港535間中學發信,提醒「佔中」危及學生人身安全,更可能令學校須負上法律責任。「幫港出聲」發起人之一周融,及「幫港出聲」法律顧問馬恩國昨日解釋一旦學生參與「佔中」,學生本身、教師及校方所面對和承擔的法律責任,並呼籲家長多了解子女日常課堂及身邊朋友有否鼓動他們參與「佔中」,又點出反對派公民黨多名核心成員均未明確表態參與「佔中」,證明他們也擔心參與後喪失專業資格,影響前途。
「佔中」滲入校園,香港社會各界感到擔憂,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上月中並曾呼籲各辦學團體、校董會、校長、教師及家長,要以自己、學生、市民的安全和利益為依歸,切勿參與或安排學生參與一些違法的「佔中」行動,教師的行為也要符合專業操守要求。香港婦聯、屯門婦聯及沙田婦聯特地舉行3場座談會,邀請一直反「佔中」的「幫港出聲」出席。
周融:幾千萬律師費邊個畀?
首場座談會昨晚在屯門舉行。應邀出席的周融指出,舉辦講座原因是希望社會了解未成年學生參與「佔中」需要承擔的後果,尤其「佔中」行動明言不會為其他人出律師費,而往往最大可能有人打官司的是社民連及「人民力量」等政治團體:「幾千萬律師費邊個畀?」
他相信,大部分教師雖然不會做出鼓動學生「佔中」的行為,但「有一個都覺得太多」,故家長應向子女了解教師有否在課堂上鼓動人「佔中」,應了解子女會否有「想佔中」的想法,亦向其他家長了解其子女有否「佔中」的想法,再聯合一班家長向校長反映。
馬恩國:師具「照顧責任」不阻或留案底
馬恩國在講座上,以短片及單張解釋,根據普通民事非故意侵權法,學校與老師對未成年學生有「照顧責任」(Duty of Care),倘教師知道學生在學期間將參與「佔中」,並有可能導致暴力傷害,或違法亂紀活動並造成損害,倘不加以阻止致令學生身體受傷,或永久留有犯罪紀錄,對日後移民、入境外國,就業僱傭等前途有所影響,教師要為其自身的疏忽作出民事賠償。
他又舉例指,學校和教師的「照顧責任」延至校外,譬如有澳洲案例,學校旅行期間有學生遭熊抓傷,學校亦遭到家長索償。
師判「故意傷害」需民事賠償
馬恩國續說,早前特首梁振英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已對「佔中」難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表態,故參與的人或被會控非法集結,而根據民事故意侵權法,教師倘明知「佔中」是違法,並導致學生肢體受傷或被捕遭檢控,前途受影響,教師或被判「故意傷害」(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Injury),並需作出民事賠償。
周融補充指,反對派公民黨多名核心成員,例如李志喜、郭榮鏗、余若薇及梁家傑等,都身為大律師或資深大律師,均未有明確表態「佔中」,足以證明他們亦擔心參與後喪失專業資格,影響前途。
另外,馬恩國又引述了《教育條例》第四十七條,指出教育工作者一旦被證明疏忽或故意侵權而被索償,教師極有可能會因「不稱職」或「專業失當」而被教育當局取消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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