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前年指特首梁振英就大宅僭建問題在參選期間作失實陳述,分別提出特首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惟高院拒絕受理,再上訴終院亦失敗。據知何梁二人須向梁振英支付合共約300萬元訟費,其中終院涉及約40萬元。二人擬將就訟費提出爭議,其代表律師昨在終院申請延遲提交反對理據的期限,獲法官批准於7月7日前提交,但二人須就是次申請各付3,300元訟費。
二人的代表律師文浩正指自他接手案件,至今仍未收到有關的訟費賬單。負責計算訟費的人士稱他因與何梁之前的代表律師失去聯絡,至今尚未開始計算訟費。文續指對方由二人之前的代表律師聯絡,存在利益衝突,因此現在需要「換人」。
官令兩周內完成計算
法官得悉涉及終院的訟費約為40萬元,而何俊仁及梁國雄分別須付訟費約30萬及9萬多元後,表示「應該不是太複雜,不能無止境地再拖延下去」,提醒若付費一方找不到人接手計算訟費,文即要親自負責,下令他們須於兩星期內完成計算,並於7月7日前交出反對文件。據悉,庭上所指的訟費只牽涉一張賬單,若計算二人過往申請的所有程序,何、梁二人合共須支付近300萬訟費。
2012年3月梁振英勝出特首選舉後,至6月被指家中有僭建物,何俊仁質疑梁振英在選舉期間作失實陳述,同年先後向法院提出選舉呈請,以及要求司法覆核選舉主任容許梁振英就任行政長官的決定,梁國雄也加入行列,希望以此推翻選舉結果,但有關的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均被終審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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