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證監會昨表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已於今年6月20日以光碟形式交出其在香港持有的文件,並同時就法庭作出其須交出內地聯屬公司安永華明所持有文件的命令,提交了上訴通知書,但具體聆訊日期尚未確定。
上周五以光碟形式送交予證監會的文件,是安永於2013年3月本案審訊前夕在其香港辦事處多個電腦硬盤中尋獲,而當時安永以電腦硬盤屬安永華明所有為由,拒絕交出該等文件。
安永現告知證監會,需要多五周時間來完成對香港辦事處電腦硬盤的搜尋工作以尋找須向證監會交出的其他文件。安永在上訴通知書中提出,法庭對安永華明在內地持有的文件所作的裁斷有誤。
安永在審訊期間辯稱,礙於中國法律的限制,不能交出由安永華明持有的審計工作底稿。惟法庭接納證監會所指,中國法律並無禁止交出該等文件,亦無全面禁止交出審計工作底稿。
待調查材料後再決定行動
證監會現正對上周五接獲的光碟中載存的材料進行調查,以判斷安永是否已全面遵從法庭命令,以及是否需對安永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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