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兩年前國慶日南丫島海難造成39人死亡慘劇,兩名肇事船隻的船長被控誤殺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案件將於今年11月開審。高等法院昨批准南丫四號的船長周志偉,聘用擅長船運事宜的英國御用大律師作抗辯,律政司司長認為審訊涉及公眾利益,並可能會引發其他後果,故不反對其申請。
英國御用大律師James Michael Turner以案件特別複雜及困難為由,申請來港代表案中首被告周志偉抗辯,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判決時指,Turner會就撞船及航海技術的範圍替周志偉抗辯,法官同意案件需要運用Turner的專業知識,而律政司司長亦認為基於公眾利益,本案適宜委聘英國大狀,審訊亦可能引發其他方面採取行動。
法官指Turner早前拒絕向法庭透露周的抗辯理由,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被告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其後為了說服法庭批准申請,Turner無可避免要披露抗辯理由,才導致大律師公會撤回反對。
南丫海難肇事客輪「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56歲)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55歲)各被控39項誤殺等罪,案件已排期11月10日在高等法院審理,預計審訊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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