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本年2月遇襲被斬傷一度命危,兩名早前於內地落網、分別為車手及刀手的涉案男子合共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盜竊罪名,控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加控兩名被告一項盜竊罪,案件押後至8月1日再作提訊。
同是37歲及報稱水喉工人的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原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盜竊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非法及惡意傷害劉進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於2月12日,在粉嶺聯興街偷去一輛電單車。新增的盜竊罪則指他們於本年2月8日至13日期間,在香港偷竊號碼為BW6873的電單車車牌。
據早前報道,案發於本年2月26日,劉進圖駕駛私家車到西灣河擬食早餐,惟下車即遭人從後斬傷,劉身中六刀倒地,而行兇歹徒則乘坐電單車逃逸。《明報》即日懸紅100萬元緝兇,而劉被送往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一度危殆。據悉,劉現已在麥理浩復康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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