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國家規劃制定中充分反映香港發展訴求
二、推動大型基礎設施合作,加強兩地互聯互通
三、編制落實有關地區規劃協議,深化粵港區域合作
四、推動內地與香港雙向投資,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五、保障港澳重要物資供應,維護香港民生
六、加強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問題
七、推動CEPA相關工作,支持對香港進一步開放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