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新地執行董事黃植榮昨否認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是新地在政府中的耳目,他可以肯定2005年新地與長實合組聯營公司競投西九文化區項目時,絕對沒有透過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獲得任何內幕消息,反而需要就政府實施的附加條件不斷與政府拉鋸,聯營公司單是準備發展建議書的階段已投放超過一億元。
許仕仁於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間獲新地委任為顧問,黃植榮昨指印象中沒有人通知他,所以他當時不知情,但他確認許仕仁2005年6月30日被委任為政務司司長之前,沒有參與籌備新地的西九文化區發展項目,他亦沒有見過許出現。黃又否認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是新地在政府中的耳目,黃指他絕對沒有透過許取得政府的內幕消息。
黃指政府2003年邀請發展商就西九項目遞交發展建議書,新地與長實遂組成聯營公司活力星國際,雙方各佔一半股權,新地時任主席郭炳湘及長實副主席李澤鉅皆是主要決策人,項目佔地40公頃,在體積及投資角度而言也屬於極大規模。
政府增附加條件 新地不知情
黃指2004年11月政府接納活力星的建議書,但翌年政府表示要為項目實施附加條件,黃指他們事前根本不知情,這些條件包括活力星需要將項目內的住宅及商業用地總樓面面積分拆一半再作公開招標,已中標的不能再競投,而且活力星要預先支付300億元成立獨立營運基金,分拆再招標所得的收益及該筆營運基金,不會用作支持興建文娛設施的費用。
黃表示新地內部當時根本不知道政府日後會如何處理分拆招標所得的收益及300億營運基金,因為政府給予活力星的信件字眼含糊,亦沒有任何人向新地或長實披露政府當時有什麼計劃。
黃表示政府拒絕以不記名方式披露其他投標者向政府提出的問題以及政府的回應,活力星亦無法從其他途徑得悉,當時活力星為準備建議書所投放的資金已經超過一億元。
黃指李澤鉅於2006年致函郭炳湘,要求在回覆政府的信件中指出,政府與活力星之間缺乏深入對話機會,令活力星無法給予適當回應,之後郭炳湘亦將其建議的字眼修改通知李澤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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