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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社會醫學顧問醫生(學生健康服務)鍾偉雄(中)指,不應予兩歲以下兒童接觸電子屏幕產品。 葉佩妍 攝
滿月嬰亦做「低頭族」 衛署報告響警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葉佩妍)電子屏幕產品愈趨普及,不少兒童及青少年都成為「低頭族」,這不但會阻礙他們的身心發展,更影響與家長的關係。衛生署昨發表「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報告,顯示有近半中小學生因而減少睡眠時間,更有45%學生的學業成績受影響。同時,「低頭族」的數字愈來愈多,年紀亦愈趨幼小,有需要提醒新一代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影響。
諮詢小組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以問卷成功訪問4,310位家長、教師及中小學生,結果發現學前兒童開始接觸平板電腦的年齡中位數為16個月大,最年幼的從1個月大已開始使用,而只有14%家長會經常陪伴子女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相比49%家長會陪伴子女閱讀的數字為少。
子女「迷網」 64%家長鬧仔
衛生署社會醫學顧問醫生(學生健康服務)鍾偉雄表示,20%的受訪中小學生每天花超過3個小時使用互聯網,約半數家長認為子女花過多時間於互聯網,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另外,有64%家長經常或間中因子女使用互聯網或電子屏幕產品而與他們爭執。
醫生:不足兩歲不宜「玩機」
調查又發現,49%中小學生因使用互聯網或電子屏幕產品而減少睡眠時間、45%學生的學業成績受影響及37%學生因而放棄戶外活動。然而,鍾偉雄指兒童及年輕人應多進行戶外活動及運動,學前兒童每日最少需要3個小時,而中小學生則需要1個小時。他續稱,不鼓勵及應避免兩歲以下的小童接觸電子屏幕產品,2歲至6歲的兒童及小學生則應於家長或老師的指引下,每日使用不多於2小時,「中學生比較難設定他們的使用時間,但家長應教導他們留意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讓他們學懂自我控制。」
電子屏幕 長用致肥
另外,報告綜合本地及外國的研究結果,有強力證據支持肥胖與使用屏幕時間有正比例的關係;鍾偉雄又指,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產品除了引致眼部不適,及因長期保持固定姿勢而影響肌肉及骨骼外,還有機會導致成癮、發生網路欺凌及影響社交發展,所以家長及教師必須關注兒童及青少年長時間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的問題。
衛生署建議,兒童及青少年應限制使用屏幕時間,每使用20分鐘至30分鐘便應眨眼及休息20秒至30秒,亦應多參與體能及戶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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