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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試驗顯示,11款在港出售的除皺面霜中沒有任何樣本能有效減退眼角太陽穴位置的皺紋。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李慧妍)愛美之心,人人皆有。不少女士從20多歲起已對面部皮膚進行保養,包括使用除皺面霜改善膚質。但消委會聯同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織(ICRT)進行一項國際性試驗顯示,11款在港出售的除皺面霜產品中,雖然有4款除皺效能較理想,但試驗樣本零售價相差高達8倍,每瓶售價由120元至1,070元不等,認為「價錢與質素沒有必然關係」。
消委會公布一項除皺面霜效能測驗結果發現,沒有任何樣本能有效減退眼角太陽穴位置的皺紋,而當中在本港有售的11款除皺面霜,有4款改善皺紋的效能較對照保濕面霜稍微顯著,6款除皺效果和對照保濕面霜相若,1款的表現較對照保濕面霜稍為遜色。不過,試用者表示,普遍看不出面上皺紋有明顯的改善。
與保濕面霜功效差別不大
測試結果顯示,保濕有助消除皺紋,但大部分除皺面霜樣本與對照保濕面霜的功效差別不大。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解釋,產品效果可因氣候或個人膚質而異,而皺紋是皮膚老化的自然現象,儘管產品廣告標榜可消除皺紋,但並沒有產品樣本可以明顯地消除面上所有皺紋。
消委會建議,市民在選購除皺面霜時,須仔細閱讀產品成分,避免選擇含有令皮膚產生刺激或敏感的成分,如防腐劑、香料及可致敏的香料成分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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