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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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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建「報料人」制 震懾「黑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實習記者 張議元 北京報道)福喜「過期肉」事件引發公眾對內地食品安全,以及在華外資食品企業監管的擔憂。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建議,應引入「吹哨人」(內部爆料)制度,對不守法企業予更大的威懾力。也有專家建議,「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處理食安問題。罰款金額也要上不封頂。」

內外資監管一視同仁

「中國正對《食品安全法》進行修訂,有關製售過期食品的條款亟待完善,嚴格把控食品生產企業的製造資質刻不容緩。」鄭風田認為,目前中國對外國進口商的審核和管理確實存在問題。外國企業一旦進入中國便會迅速實現本土化,所生產的食品也並不一定更有保證。他建議,引入「吹哨人」制度。「吹哨人」,即神秘的內部爆料人,這些知情人發現問題,吹響哨聲,對不遵紀守法的企業有很大威懾力。對於這些「吹哨人」應予以獎勵和保護,從而使這項制度得以延續。

由福喜事件,鄭風田還引申出之前發生的上海染色饅頭等類似食品安全醜聞。他提出,內資外資一視同仁。內地有關部門應強制推進對各類食品企業的監管力度。「例如,食安部門可在生產車間裝上攝像頭,全程監控食品操作流水線,將食品生產流程透明化。」

責令停產停售 罰款不封頂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李偉民曾表示,原因有三:一是企業誠信體系不健全;二是違法成本太低;三是對於食品安全事件負責人的刑事法律責任追究太輕。「類似福喜事件這種社會影響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旦被曝光,就應馬上責令停產、停售,且罰款數額應在100萬元以上,甚至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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