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第55天聆訊,辯方向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的秘書指出,許仕仁與新地的顧問合約生效前,郭炳江為免胞兄郭炳湘得悉他提早向許支付600萬元顧問費,故刻意用現金支票形式付款。秘書最初回答「唔知咩事」,之後又表示同意。
梁美寬1991年加入新地任炳江秘書
郭炳江的秘書梁美寬1991年加入新地時已經是郭炳江的秘書。她昨日接受郭炳江的代表大狀(下稱辯方)盤問時表示,不知道郭炳江與胞兄郭炳湘於2001年至2003年期間關係緊張,但她同意2人經常有不同意見,郭老太則充當和事佬及一家之主。
梁續說,不知道2002年中郭炳江與郭炳湘有計劃聘請許仕仁,亦不知2人於2003年討論應支付1,000萬或700萬元酬金。辯方指,許仕仁的顧問合約於2003年10月仍在草擬階段時,郭炳江便安排向許支付款項,並分別於2003年10月3日及2004年11月1日開出2張300萬元現金支票,而使用現金支票可令公司審計部門無法知道收票人身份,郭炳江藉此避免郭炳湘得悉他未簽顧問合約便付款,且郭炳江為免經常與胞兄有衝突,會向胞兄隱瞞部分事情。
指炳江甚少用現金支票付數百萬
梁回應,第一張現金支票時謂「我唔知道個原因......我唔知咩事」,到第二張支票時,她則同意辯方指其目的是避免郭炳湘知情,又指郭炳江甚少用現金支票支付數百萬予個別人士,也沒有提醒她不要將現金支票一事告訴郭炳湘,因為她不會有機會與郭炳湘交談。
梁又確認,郭炳江於2005年4月6日透過他在Sun Hung Kai Employee Services的戶口,開出一張500萬元現金支票予許仕仁,梁表示他未曾親眼見過許,亦未聽過其公司德福企業的名字。
辯方向梁展示一封2003年3月21日的傳真,提及2日後在郭老太寓所有飯局,亦有一份2004年2月11日載有郭炳湘、郭炳江及郭老太手寫字句的便條,郭炳湘要求郭炳江按照指定政策去限制不同種類工人獲承諾可得的款額,郭炳江則寫道,「我表示尊重,但項目是我旗下,只會在預算超出某金額時我才需要先諮詢你,我不希望我的下屬因為這些改動而感到混亂,忘記這些架構圖吧,有太多職位,沒有人需要負責。」郭老太亦在便條中指廣東省的項目是由郭炳江話事。
傳炳湘指控炳江太太涉國金租務行賄
辯方又問梁,2003年曾否聽到公司有傳聞指郭炳江的太太遭郭炳湘指控在處理國金一期的租務時行賄,梁謂沒有聽過。辯方續指郭炳湘於2003年8月曾到美國接受大手術,郭炳江為探望胞兄而縮短與家人的假期,但梁表示完全不知情。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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