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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民行動質疑陳方安生收受的「捐款」其實是服務酬金,昨日到稅務局投訴,促請該局跟進是否有人逃稅。梁祖彝 攝
獲政治獻金為壹傳媒「發聲」 公民行動投訴促稅局跟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禍港四人幫」之一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早前走訪英美,除了高調邀請外國勢力介入香港政改問題外,更不斷為壹傳媒「發聲」;而她收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政治獻金亦鐵證如山。香港公民行動不滿陳方安生所為,更質疑有關「捐款」其實是服務酬金,故需為該筆入息繳納稅款,昨日到稅務局投訴,並促請該局嚴肅跟進,依法查處是否有人蓄意逃稅。
陳財喜質疑「捐款」實服務酬金
香港公民行動主席、中西區區議員陳財喜指出,近日有傳媒披露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涉嫌收受「捐款」後替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辦事,質疑有關「捐款」其實是服務酬金,因而需為該筆入息繳納稅款。他指出,曾有「香港良心」之稱的陳方安生,由今年1月起共收取350萬元捐款,隨後卻在接受英國傳媒專訪時,大力批評匯豐銀行及渣打銀行等原英資機構對黎智英所屬的《蘋果日報》「抽廣告」,並去信匯豐主席范智廉及找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商討」。
赴英申訴「抽廣告」屬「對價服務」
他續稱,陳方安生以為香港爭取「真普選」為名出訪英國,卻在出席英國國會聽證會時,乘機以不點名方式為《蘋果日報》被「抽廣告」一事作出申訴。香港公民行動認為,公眾完全有理由相信陳方安生此等言行,都是獲取「捐款」後的「對價服務」,亦即是該筆350萬元款項並非單純的政治捐款,而是夾雜游說服務的政治酬金。
香港公民行動指出,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的規定,任何機構或個人在收取金錢提供相關服務,都屬於服務收益,需要依法繳付利得稅或個人入息稅,促請稅務局嚴肅跟進調查。陳財喜引述一名稅務局的投訴主任指出,縱然展開調查並有結果,但基於個人私隱,有關資料亦會盡量保密。
陳財喜卻認為,陳方安生曾官至政務司司長,現時收取個別人士的鉅額捐款,並積極參與捐款者所屬公司的商業行為,令人質疑有關捐款可能是「延後利益」,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市民亦有權知悉真相,「不希望有政商勾結的情況,污染我們的民主土壤,以致有劣質民主的出現!」
促陳太拿出「政治良心」全面交代
香港公民行動又批評陳方安生以簡單一句「抹黑」試圖蒙混過關,促請她拿出「政治良心」就事件向社會作出全面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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