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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下馬被囚高官常鑽減刑空檔。圖為監獄設立的減刑假釋法庭。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中央整治違法辦理減刑、假釋及保外就醫的專項行動,取得重大成果。有媒體統計,截至目前,憑着山東、四川及江蘇等地檢察機關的監督,包括山東省泰安市前市委書記胡建學在內,至少有7名曾擔任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保外就醫罪犯被檢察機關建議重新收監。
據「澎湃新聞網」稱,去年以來,違法違規辦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問題引起中央高度重視,總書記習近平在今年1月7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曾嚴厲批評了發生在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環節的違法違紀問題。
嚴限三類罪犯假釋
此後,中央政法委發佈了《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17條,從嚴規定了三類罪犯(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實體條件。這次專項檢察行動中,山東省、成都市及石家莊市等多地,都明確表示罪犯即使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短期內沒有生命危險,也將被收監執行。
綜合傳媒報道,年初山東省檢察機關開展了專項檢察活動,明確規定「對因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疾病保外就醫的罪犯,經診斷在短期內不致危及生命的,建議於保外就醫期滿後一律收監執行」。調查摸底過程中,已保外就醫8年的前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以及已保外就醫4年的原濰坊監獄監獄長邵宗水因目前病情達不到「短期內致危及生命」的條件,遂根據新的規定對二人依法收監執行。
公開資料顯示,胡建學因犯受賄罪於1996年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6年,胡建學經批准保外就醫1年,後連續7年續保。而2007年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的原濰坊監獄監獄長邵宗水,2010年2月起經批准准予保外就醫,一直續保到今年。
魯川蘇數十罪犯續坐牢
截至7月底,山東省檢察機關已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66人,受理舉報線索23件。
今年5月以來,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局經過審查,成都市檢察院監所局發現28名保外就醫罪犯中有5名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23名保外就醫罪犯雖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短期內沒有生命危險。監所局對以上28名罪犯逐一作出了收監建議。
至8月初,江蘇省南京市鍾山地區檢察院對南京市轄區內保外就醫的47名「三類罪犯」進行檢察監督。根據重新體檢結果,該院先後對14名保外就醫罪犯提出收監執行的檢察建議,其中處級以上罪犯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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