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琳 廣西報道)日前,廣西林業廳原副廳長、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發公司)總經理安明明等人侵吞國有資產案進入公訴階段。據了解,安明明等人前後利用改制、轉讓和拆遷,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和拆遷補償款近7,000萬元,霸佔職工住房526套。
假賬憑據皆為複印件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在廣西林業造紙廠改制過程中,被告人安明明等人組織或指使其他財務人員用複製等方式偽造林紙廠1996年至2002年的財務會計資料,採取重複虛列銀行利息、人員獎金、房屋修繕費用、企業資產折舊費等手段,並將這些偽造資料作為企業改制資產評估的依據,從而降低林紙廠的淨資產。通過這些手段,共計侵吞林紙廠國有資產16,410,256.7元。柳州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用假賬降低公司資產後,2003年2月26日,安明明指使財務人員挪用廣西林業造紙廠258萬元,作為被告人安明明等10名股東入股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的註冊驗資款進行驗資。隨後,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付出很少的資金完成了對林紙廠的改制,變成了以安明明為大股東的民營股份制企業。
據辦案人員介紹,1996年至今,安明明利用國家對居住在廠內宿舍樓的職工房改政策,前後侵佔住房526套,許多人被迫上訪,真相才得以揭開。
此外,據報道,在擔任國發公司總經理期間,安明明等人還出具不同的評估報告從中獲利。檢察機關還查明,2005年12月,安明明還指使他人非法侵吞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的國有資產2,152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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