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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中)被宣判無罪釋放,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後,他換上新衣服,與姐姐叔叔抱頭痛哭。本報福建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舒昕 福州報道)8年前轟動福建的投毒案,疑犯念斌四度被判死刑,直至昨日上午福建省高級法院二審宣告,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念斌無罪,毋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當庭釋放。蒙冤入獄8年、頭髮花白的念斌隨即走出法院,與家人抱頭痛哭。由於案件在偵破過程中疑點重重,念斌家人稱,一定會追究公安的責任,也會要求國家賠償。
發生在福建平潭的這起「念斌投毒案」,最高人民法院6次批准延期,已屬史無前例。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平潭縣澳前村17號丁雲蝦、陳炎嬌兩戶居民家中多人出現中毒症狀,致丁雲蝦一雙不滿十歲的兒女死亡。警方偵查確定係人為投入氟乙酸鹽鼠藥所致,認為其鄰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
此後便是長達8年的「拉鋸戰」,念斌經歷了9次庭審,4次被判處死刑,案件一度到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覆核,但最終沒有覆核通過。而上級法院因案件疑點重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先後3次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稱警方忽略檢驗水壺
念斌的辯護律師張燕生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談到,在2008年念斌的姐姐念建蘭發給她的一審判決書中,公安稱念斌投毒在水壺裡,但檢驗報告只提水壺裡的水,卻不提水壺。「根據經驗,既然毒藥投在水壺裡,水壺肯定會沾到毒,因此肯定要提取水壺檢驗。我的判斷是,警方對水壺隻字不提,一定不是疏忽,而是沒有檢驗出有毒。」張燕生說,調閱案卷後發現疑點更多,也證實了此前的推斷。
為釐清最關鍵的「毒物檢驗質譜圖」,張燕生今年4月在北京主持了「念斌案京港專家研討會」。與會的內地與香港專家一致認定:念斌案當年的毒物檢驗質譜圖顯示,根本沒有氟乙酸鹽成分。香港資深毒理專家莫景權在材料中還發現不符合檢測規則一圖多用的情形;同時,警方不少已簽署確認的報告日期,竟早於質譜檢驗的日期。
值周永康令「命案必破」
此外,念斌在庭審供述中,曾控訴辦案人員對他刑訊逼供,用竹籤往他的肋骨之間插,用小鎯頭墊書敲他,「隔山打牛」,讓他痛不欲生。辦案人員還揚言將他老婆也抓進來,這讓他極為恐懼。
內地媒體報道稱,「念斌投毒案」發生時,正值時任公安部部長周永康下令公安部「命案必破」期間,公安部專門撥出300萬元,獎勵補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命案的幹警。2006年8月,平潭縣委、縣政府對3起特大刑事案件有功人員通報表彰並頒發獎金共計5.6萬元,其中包括念斌投毒案。
不過,控方和偵辦此案的公安部門則堅稱沒有「刑訊逼供」,但警方卻無法向法庭提交完整的審訊錄像,其中數小時的中斷更成為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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