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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江參加分組審議 與會者倡決定提委會組成提名程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高麗丹 北京報道 ) 正在北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日分組審議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關於香港特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參加審議。據新華社報道,與會人員認為,行政長官報告反映出香港社會在提名委員會組成、提名民主程序等核心問題上爭議較大,一些人甚至提出了明顯違反基本法的主張,偏離基本法規定的正確軌道。為促進香港社會凝聚共識,順利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建議常委會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對行政長官普選的核心問題作出決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上午9時在人民大會堂召開會議,並分成6組討論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的政改報告,每組有兩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列席,並按每名人代的筆畫順序分組。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參與了其中一場分組討論,並與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譚惠珠、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廖長江同組,但李飛在會上沒有發言。
除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參加會議外,昨日共有12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參與分組討論,包括譚惠珠,團員馬逢國、王敏剛、 盧瑞安、葉國謙、史美倫、吳秋北、張明敏、鄭耀棠、姚祖輝、黃友嘉、廖長江。
指政改報告負責務實
據新華社報道,在昨日的分組審議中,與會人員認為,香港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依法啟動了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五步曲」法定程序,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及決定的規定,報告全面反映了香港公眾諮詢的情況,是一個積極、負責、務實報告。
與會人員並認為,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實行普選,是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明確規定,也是香港社會的共同意願,建議常委會同意2017年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強調普選須依法審慎
與會人員又指出,香港行政長官的報告反映出香港社會在提名委員會組成、提名民主程序等一些核心問題上爭議較大,一些人甚至提出了明顯違反基本法的主張,偏離基本法規定的正確軌道。為促進香港社會凝聚共識,順利實現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建議常委會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對普選的核心問題作出決定。 同時,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廣大市民的意見,依法對2016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否修改問題作出相應的決定。
與會人員強調,香港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進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大變革,關係到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從香港的實際出發,審慎、穩步推進。
譚惠珠昨日於會後表示,5位發言的常委及3位香港人代,均一致贊成香港行政長官政改報告,指報告全面反映香港社會意見,廣大市民熱切期盼2017年可實現特首普選,「會上反應積極,發言熱烈。」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上午將分組討論其他法案,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就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聽取委員長會議有關決定草案的說明;明日(28日)早上會討論草案內容。有關決議案將於 31 日下午進行表決,決定是否可就兩個產生辦法進行修改,以完成「政改五步曲」的「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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