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東莞報道) 東莞掃黃後,市政府昨日出台規範娛樂性場所經營的「1+4政策」,明確了娛樂場所經營行為的規範,包括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等。
東莞市政府昨日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及4個配套政策文件。內容包括對娛樂服務場所的範圍進行了定義,對娛樂服務場所的「房、床、鎖、燈、窗、鈴、影、人、照、證」等十方面提出規範性要求,要求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等。此外,從昨天開始,東莞開始了第三階段的「掃黃」打擊整治專項行動,為期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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