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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被告人馬克銳就任GSKCI處方藥事業部總經理後,為了完成GSK總部下達的高額銷售增長指標,在被告人張國維等人支持下,先後組建和擴充了多個銷售部門,將賄賂成本預先攤入藥品成本,並組織各部門在虛高藥價條件下,通過大肆賄賂醫院、醫生、醫療機構、醫藥相關協會組織等醫藥銷售相關部門及其所屬人員推銷藥品,牟取非法所得數十億元。
據介紹,GSKCI在中國銷售的藥品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藥名義,在藥品進口前通過轉移定價的方式,增高藥品報關價格,在將巨額利潤預提在境外的基礎上,設定高額銷售成本用於支付賄賂資金。其巨額賄賂成本及違法所得,實際上都通過虛高的藥價轉嫁給中國的病患人員和國家財政承擔。
2013年7月11日,GSKCI部分高管涉嫌嚴重經濟犯罪被立案偵查。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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