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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綜合保稅區營運,有助開放引進外資。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易新、李青霞 湖南報道)湖南省近日正式出台《關於鼓勵跨國公司在湘設立總部企業的若干政策措施》(簡稱《措施》),促進湖南省總部經濟發展和承接產業轉移向更高層次發展。這是湖南首個鼓勵跨國公司在湘設立總部企業的指導性文件。
《措施》中明確規定,跨國公司申請認定總部企業需滿足年營業額在50億元(人民幣,下同)及以上;總部企業為在湘註冊的獨立企業法人,註冊資本或淨資產一千萬元及以上;全球或區域管理總部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於3個,且年營業額5億元及以上,在湘年納稅額二千萬元及以上。
此外,功能總部(含投資中心、財務中心、採購中心、研發中心、銷售中心、結算中心、物流中心等)研發中心年研發投資一千萬元及以上;投資中心年投資額五千萬元及以上;其他功能性總部年營業額兩億元及以上,在湘投資年納稅總額五百萬元及以上。
總部企業用地優先
《措施》中還明確指,對跨國公司申請認定總部的企業予以用地、金融、財稅等支持,並在人才保障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和措施。《措施》規定,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可優先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在項目選址、合規審查、用地報批、徵地拆遷等方面給予支持。
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開展跨國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統籌使用境內外外匯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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