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梁國雄(長毛)不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於前年5月剪布,終止替補機制修例的辯論,早前提出司法覆核,不獲原訟及上訴庭受理,終審法院雖批准梁上訴,惟早前開庭只聽取了梁一方的陳詞後,5名法官即駁回梁的申請。終院昨頒下理由,判詞指據三權分立不干預的原則,法庭只會裁定立法會或其主席是否擁有某項權力,而非裁定權力的行使方式。
法庭亦不認同梁一方所指香港基本法賦予個別立法會議員發言的權利被主席剝奪的說法,認為法例以立法會作為立法整體而賦予權力,而沒有單獨賦予個別立法會議員發言的權利或職權,若依梁一方說法,每一名立法會議員對於主席的決定,或應用的條例不滿,都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這會嚴重影響立法會的秩序、效率,及公平的審議程序。另法庭亦指有關法例賦予立法會主席主持會議的權力,有權決定辯論程序或結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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