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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傳媒聲稱特首梁振英曾與澳洲公司UGL達成「秘密協議」後,反對派政客群起「抽水」,聲言梁振英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提出要在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跟進,又到廉政公署舉報上演「政治騷」。但反觀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政治捐獻」醜聞,多名反對派巨頭、議員及「佔中」行動收受逾4000萬「黎水」,有單有據,但各「自己友」就刻意冷處理,甚至縱容涉事者迴避交代真相,其雙重標準令人咋舌。
狂「抽水」稱報廉署引特權法
澳洲媒體日前聲稱梁振英捲入「秘密協議」,涉事的澳洲公司發表聲明批評報道「無根據」及「有誤導」。香港反對派眾議員卻對所謂「秘密協議」報道「如獲至寶」,紛紛「抽水」。民主黨聲稱梁振英在事件上可能涉及漏報及瞞報稅項,將於立法會進行調查。新民主同盟聲稱,梁振英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昨日已到廉署舉報。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宣稱,可能會在立法會引用特權法徹查事件。
律政司:授權刑檢專員處理
就有市民今日向廉政公署作出涉及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投訴,律政司發言人昨晚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律政司司長為免可能產生任何偏頗和不當影響的印象,在信納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資深大律師與涉案人士沒有關連後,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案件,包括在日後若有需要時考慮及決定應否向任何涉案人士作出檢控。
政界人士批評,反對派在是次事件中如此「勇猛」,但對黎智英「秘密政治捐獻」一事,多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及前高官陳方安生等,可能涉及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議事規則,以致造假賬和稅務問題等,關係到重大公眾利益,但一眾涉事者至今「零交代」。
雖然爆出「黎水」醜聞的「壹傳媒股民」,向傳媒附上大量電郵內容、支票檔案等佐證,但反對派議員由事發至今全程不哼一聲,反而在梁振英被報道指有「秘密協議」時,翌日即傾巢而出,舉行記者會、接受傳媒訪問及跑到廉署舉報,盡現政棍雙重標準的醜惡嘴臉。 ■記者 李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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