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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昨日閉幕。圖為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在主席台上。 新華社
四中全會閉幕 通過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決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為期四天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昨日在北京閉幕,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執政黨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六大任務,勾勒出「法治中國」的升級版和宏偉藍圖。四中全會公報指出,要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依法保護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權益。 (四中全會公報全文刊A31版)
十八屆四中全會於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京西賓館舉行。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了重要講話。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充分肯定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拓寬公民參與立法途徑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六大任務: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
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在行政執法改革方面,全會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全會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全會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全會認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從律師中招錄法官檢察官
全會提出,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
全會指出,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4人。中紀委常委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人,以及中共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代表和專家學者列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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