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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吳先生:「佔領」損民主
55歲的商人吳先生表示,「佔領」者有立場、有理想是無錯的,但他們的行為是在破壞民主。爭取民主並非如此單靠口號式方法,而是應該用一個令人心服口服的方法,否則,未來別人也可以用「佔領」方法來反對你,「這是否真正的民主?」
被問及「佔領」行動發起「廣場投票」,他認為這只是一場「騷」。他們一定不肯讓全港人一同投票,因為假如供全港人投票的話,民意結果一定不是他們想要的,香港人並不會認同以這樣的方式去爭取民主。
律師劉小姐:戴耀廷知法犯法
律師劉小姐直斥「佔領」行動違法,嚴重衝擊香港法治,並點名批評身為港大法律學者的「佔中三丑」戴耀廷,竟然知法犯法,教唆學生和市民參與違法行動,卻未有向參加者清楚解釋背後的法律責任。
她強調「公民抗命」並非抗辯理由,批評「佔領」者連法庭頒發的臨時禁制令亦不遵守,完全是目無法紀,又批評「佔中」者只是「口講和平」,「事實上完全睇唔到」,並稱讚警方致力維護社會秩序,認為部分人對警方的指責,並不公道。
教育界 Starling:死撐無意思
來自加拿大,在北京從事教育工作的Mr. Starling,目前來港處理內地的工作簽證。他表示,在北京已得知香港的「佔中」行動,來港後親身目睹且接觸到更多資訊,相信自己有能力提出自己的意見。
他明白,身為小市民,用「佔領」的方式去令更多人聆聲他們的聲音是可以理解的,但示威者也要反問自己,這場活動是否要無了期地持續下去,因為不只香港,差不多全世界都知道他們的聲音,再「佔領」下去亦沒有什麼意思。
Starling 認為,無論支持和反對「佔中」都有他們的道理,但要民主,就要尊重大多數市民的意向。作為已發展的社會,大家都應尊重法律,若然法院已認為「佔領」街頭不合理,示威者應該遵守。
他希望特區政府好好處理社會的矛盾,又希望包括示威者等,各方都應有理性且具建設性的商討,才能解決問題。被問及「佔領」區內的「公投」,Starling說:「不太可行吧!這行為影響所有人,不應該只問示威者的意見。」
金融業霍先生 :應守法撤離
從事金融的霍先生認為,這樣長時間的「佔領」,香港人已給予他們足夠的時間。他十分認同國家行使主權。
「何謂主權?就是有決定能力。我十分支持『一國兩制』,『一國』主權下的『兩制』。我希望學生要明白兩回事,第一就是遊戲規則,第二就是政治的妥協。特首沒有錯,他根本沒有能力改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他只能按照香港基本法去執政。」
他又認為,示威者一直強調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那就應該先尊重法院的判決和香港基本法,即應離開有關的區域,及按香港基本法與特區政府商討,「無論是『佔領』區的『公投』甚至更大範圍的『公投』都沒有意思,因為『公投』毫無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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