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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左)和周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為四中全會《輔導讀本》撰文稱,要加強司法活動的監督。他提出,要嚴格落實「三個堅決」,持續整治司法不正之風;要堅決掃除司法領域的腐敗現象;要建立終審禁止從事法律職業制度等三舉措,嚴打「老虎」「蒼蠅」,清除害群之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亦撰文提出,推進嚴格司法,需要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
《決定》提出:「對司法領域的腐敗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曹建明認為,這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反對司法腐敗、維護司法廉潔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對司法領域的腐敗必須零容忍,如果掉以輕心,就是對黨和人民的事業不負責任,就是失職甚至瀆職!各級司法機關要按照中央要求,堅持以最堅決的意志、最堅決的行動掃除司法領域的腐敗現象,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嚴格司法需相應保障機制
周強表示,推進嚴格司法,需要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決定》高度重視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制度機制建設,建立了外部人員非法干預司法活動的曝光懲戒機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紀錄制度,並建立了法官、檢察官依法履職的保障機制。這些制度機制也是嚴格司法的保障機制,要嚴格落實這些規定,堅決抵制各種違法干預和以職權打擊報復司法人員嚴格司法的行為,用制度解除司法人員嚴格司法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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