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學習 通識科原意是令學生得以全人發展,為社會培養通才,確保通識科的教學對學生成長起正面作用。
通識科考題應更符合中學生水平,避免學生難以掌握,無法分析學習。
老師培訓 正視通識師資培訓問題,關心通識老師面對的困難,協助提供更容易使用的教材。例如,提供一套廣泛認同的教材,教材不能以偏概全,雜亂無章。
投訴機制 改善通識科投訴機制,加強校方監管的角色。
學校角色 公平公正對待通識科六個單元,確保通識符合「全人教育」理念。
通識教材、講座不能偏頗,必須涵蓋各方意見。
考評機制 通識評核機制應該陽光化,同時增加成員選拔的透明度並接受監管。
檢討通識必答題的必要性,以及通識科應否作為必考科目,增加學生選科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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