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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主控官昨在結案陳詞指,行賄公職人員是無需要證明受賄者曾給予行賄者特定優待,賄款整體上屬於「甜頭」便足夠,並質疑「為什麼要支付數以千萬元予一位即將出任政務司司長的人?」他又揶揄許仕仁分析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有助其發展,是隨便一個學生也懂得的道理。 ■記者 杜法祖
主控官David Perry昨日在庭上指出,行賄公職人員的邪惡之處,是導致公眾不再對公職人員有信心,就如一個受賄的法官,即使他依據證據判案,公眾也不會再對他有信心,行賄公職人員的控罪是無需要證明受賄者曾給予行賄者特定優待,賄項整體上屬於「甜頭」便足夠。
Perry認為,陪審團應該質疑:「為什麼要支付數以千萬元予一位即將出任政務司司長的人?」商人不是在做善事,是想確保「朝中有人好辦事」,郭炳江、郭炳聯及陳鉅源亦希望用錢收買許仕仁。
許作供時承認自己易受引誘
許仕仁早前在作供時承認自己容易受引誘,Perry認為,郭氏兄弟與他多年交情應該會察覺,而2007年支付給許的款項是延續2005年的第二期賄款,許於2007年6月卸任政務司司長後收入大減,需要賄款去維持奢華生活。
Perry批評,郭炳江作供時不盡不實及態度迴避, 供稱,公務員不明白從商之道,「哪為甚麼每年支付許1,500萬元?」炳江又舉例許分析中國2001年加入世貿有助其發展,Perry揶揄這是「隨便一個學生也懂得的道理,無需要由許告訴他然後賺取年薪1,500萬元。」
質疑顧問年薪比得上電盈副主席
Perry指,沒有人證物證去支持電盈曾經邀請許加盟的說法,亦難以想像許作為顧問的年薪可以比得上當時的電盈副主席蘇澤光。
就郭炳江供稱2003年10月及2004年11月分別支付許300萬元作為顧問費一部分,郭的秘書作供時則指由於紀錄太久遠,已經不存在,Perry質疑,根本沒有紀錄證明郭是根據2003年的口頭協議支付顧問費,郭解釋2003年10月的300萬元是標誌蚥U問合約的開始,但郭另一方面卻指許於2003年7月已開始提供顧問意見,且第二筆顧問費為何又是300萬元而不是未付的尾數,亦不合常理,郭解釋建築界習慣在完成工程後才收取尾數,但Perry指許並不是建築承建商。
稱顧問費瞞郭老太 日後索回矛盾
郭炳江曾供稱他吩咐秘書無需紀錄私人支付給許的顧問費及補償給陳鉅源的700萬元,因為他日後會向母親索回,Perry認為不合情理,因為他一開始是打算隱瞞母親,Perry又認為如果炳江要將支付私人顧問費一事隱瞞炳湘,可以將紀錄保留在炳湘無法進入的地方,例如自己的寓所。
指案中銀碼太多巧合
Perry指,各被告遭揭發行賄許後,嘗試隱瞞、誤導廉署,並繼續在庭上掩飾及提供有誤導性的解釋,而曾經自辯的許仕仁、郭炳江及陳鉅源的證據亦難令人滿意,他們說謊的目的就是要掩飾自己有罪,案中出現的銀碼有太多巧合,令人懷疑根本不是巧合,而是互有關連,Perry希望陪審團裁定全部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成立。Perry昨日陳詞完畢,許仕仁的代表大狀今日會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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