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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社民連成員擲蛋,曾俊華(白布抹頭者)被擲中頭部。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於去年12月7日,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上,向演講台連擲兩枚雞蛋,其中一枚擊中「財爺」曾俊華額頭,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裁判官蘇惠德昨日在裁決時指出,香港雖有言論自由,但涉及暴力即屬違法,又批評被告做法極不文明及有預謀犯案,故保留會判處包括監禁等刑罰。
因向曾俊華擲蛋而被控普通襲擊罪的25歲被告陳德章,早前在庭上否認有意圖襲擊曾俊華,聲稱擲蛋只是向特區政府表達不滿的方式,並沒有針對任何人,也不涉普通襲擊。蘇官昨日在裁決時指出,被告以「蛋擲向高牆」來比喻高牆是高官,明顯襲擊行為是針對當時在台上的高官,並對高官具有敵對意圖。
若無意圖施襲 何不將蛋掟地
他續說,被告可預見向台上擲蛋定有機會擊中任何人,又指被告如聲稱沒有意圖施襲,為何不將雞蛋擲向地下,而雞蛋具有一定的硬度,若被擊中一定會感到痛楚,被告行為使曾感到暴力威脅,故裁定他罪成。
蘇官向被告指出,香港雖有言論自由,但涉及暴力即屬違法,又批評被告做法極不文明及有預謀犯案。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蘇官明言會保留判處任何判罰形式,包括監禁等。
裁決建基證供 絕不受其他影響
蘇官在裁決前,透露數天前收到市民信件,表達有關本案的意見。辯方即稱該信件的內容能構成恐嚇罪,其內容「已經去到想說服官達致某個裁決」,又稱內容是支持控方主張。蘇官則強調,法院的裁決的考慮建基於審訊的證供,絕不會受其他事件影響。
陳德章在一眾社民連成員陪同下在庭外向傳媒表稱作為抗爭者已知道其須承擔的法律風險,但稱以擲蛋表示不滿的行為是一種「文化」,已逐漸被愈來愈多人所接受,批評裁判官不認同擲蛋是宣洩對政府不滿的方式是「缺乏量度及視野淺窄」,又稱「如果雞蛋係有實質攻擊性,應全港禁售」。陳又聲言,他會繼續擲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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