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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年底將實現大病醫保全覆蓋。圖為內地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在藥房內整理藥物。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施倩 杭州報道)記者從浙江省人社廳獲悉,日前出台的《關於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參保人員統一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範圍,擴大大病醫療保險範圍,並將在年底前實現浙江全省覆蓋。
籌資標準人均25元
《通知》規定,大病保險基金暫時按照政府或單位70%、個人30%的比例籌集,政府、單位、個人的總籌資,總籌資標準原則上為人均25元,具體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年初一次性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整體劃撥。其中,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從個人賬戶中劃轉,沒有建立個人賬戶的統籌區由參保人員個人繳納。
此外,浙江省大病保險按照自然年度進行結算,各設區市要將參保人員一個結算年度內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超過起付標準的合規費用,全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起付標準參照各設區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大病保險最高補償限額按起付線的10至15倍設定,支付比例不低於50%,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目前,浙江大病醫療保險統一執行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據悉,浙江將對部分大病治療必需、群眾呼聲強烈、療效明確的高值藥品,通過談判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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