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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一名婦人日前遭電瓶車撞倒,擦破了膝蓋一點皮膚,撞人的小伙子給她300元去醫院檢查。過了幾天,該名婦人帶�蚗邠d剩下的73元錢來到交警支隊,要求把多餘的錢退還給那個撞人的小伙子。
67歲的徐金花是衢州人,本月21日晚上過馬路時被一輛電瓶車撞倒了,膝蓋磨破了點皮。撞人的徐姓小伙子給了徐阿姨300元錢讓她去醫院檢查。
徐阿姨翌日來到市人民醫院骨科檢查。醫生原要求做CT、磁共振仔細檢查一下,徐阿姨連忙說:「不用了,撞得不嚴重,也沒有骨折,不要花這個錢了,就給我開點藥吧。」於是,醫生開了點日常的跌打損傷藥,總共花費了227元。「人家年輕人賺錢也不容易,能不花費的我就盡量不花費了。」至於剩餘的73塊錢,徐阿姨說:「小伙子撞到我賠付醫藥費是應該的,但剩餘沒花掉錢該還人家的還是得還。」
徐阿姨25日一大早來到市交警支隊城區中隊,要求把多餘的錢退還給那個撞人的小伙子。在場的民警幫徐阿姨撥通了小徐的電話,叫他過來拿錢。小徐接過錢之後說自己這次很受教育,以後得學會對他人好一點。徐阿姨則認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應該做的事。 ■記者俞晝 衢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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