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中國的「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定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弘揚憲法精神。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憲法日」,意義十分重大。 ■記者 王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