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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發佈《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明確股權眾籌平台淨資產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下同),而證券經營機構可以直接提供股權眾籌融資服務。市場人士表示,眾籌融資雖有風險,但對完善資本市場體系有重要幫助,因此出台管理辦法可將其規範化。
平台門檻不低於500萬元
徵求意見稿規定,股權眾籌具有非公開發行特質,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平台淨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投資者為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或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並且投資單個融資項目的最低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眾籌項目不限定投融資額度,風險自擔,平台的准入條件較寬鬆,實行事後備案管理。
此外,券商作為傳統直接融資中介,在企業融資服務方面具備一定經驗和優勢,因此可以直接提供股權眾籌融資服務,在相關業務開展後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業協會報備。此舉亦為券商打開股權眾籌的通道。
對於股權眾籌管理辦法的快速出台,大同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胡曉輝表示有點超出市場預期。證券業協會則認為,以往眾籌融資發展過程中容易演化為非法集資等行為,因此管理辦法的出台有利拓寬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並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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