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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為太平紳士,並曾獲頒特區政府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惟他近日貪污罪成,或因此而被禠奪勳章。特區行政署昨日表示,根據授勳及嘉獎制度,如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或獎狀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入獄1年或以上,無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影響有關制度的名聲的行為,當局會考慮是否須禠奪其勳銜獎狀。
發言人續指,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會按每宗個案的情況,加以考慮及處理,最後決定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行政長官會根據《太平紳士條例》,決定太平紳士的撤銷委任事宜。
特首可書面通知撤銷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倘一名太平紳士在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後的任何時間,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並就所涉罪行被判處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行政長官可向太平紳士發出書面通知而撤銷其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
特區自成立以來,先後共有4人的勳章被褫奪。洪承禧、胡詠紀、蔣世昌皆在獲頒勳章後,分別因貪污罪行入獄而被特區政府除名;梁淑貞則於2012年獲裁定欺詐罪成判監15個月後在名單中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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