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中年女子備受「佔旺」者噪音問題,在10月12日至30日之內,涉嫌3次拋擲玻璃樽落街示威,其中一次更擦傷途人。巡警其後上樓調查時將她拘捕,並揭發她有濫藥習慣,女子昨日在觀塘法院承認4項控罪,包括高空擲物及管有毒藥候懲。
案件女被告勞思雅(42歲),報稱無業,被控3項自高建築物掉下物體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案情指,被告分別在今年10月12日、27日及30日,自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擲下一個玻璃樽,其中一次,玻璃樽碎片更擦傷一名途人的鎖骨,而第三次犯案時有巡警經過上址聽到玻璃碎裂的巨響,遂上樓調查,其間在新興大廈走廊內發現咳藥水樽,並在一單位內找到被告與男友。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上述物件皆屬她所有。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是孤兒,本來從事美容業,月入可達10,000元,但因手指受傷數月前已不能再工作,被告有失眠問題,「佔旺」期間因樓下噪音滋擾難以入睡,故以擲樽表達不滿,又誤信朋友飲咳藥水可改善失眠毛病。
辯方續指,被告已十分後悔,案發至今一直感到恐懼,承受極大壓力,又指被告與男友將於明年結婚,男方承諾好好照顧她,希望獲法庭輕判。裁判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1月6日待索取被告戒毒所、精神科及背景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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