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為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負擔,內地明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徵4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另外還將取消或暫停徵收1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財政部網站昨日刊登的通知稱,取消、停徵和免徵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統籌安排。
財政部還表示要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指,「凡未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越權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消。」